旅遊局季度數據資料收集系統

重要訊息(請仔細閱讀)

為配合第5/2025號法律《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於2026年2月1日起生效,原有「季度數據資料收集系統」相關功能已整合至「旅行團資料輸入系統」。旅行社須透過「旅行團資料輸入系統」內「季度數據資料」於每季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該季度現成旅程和定製旅程的數據資料。

使用「旅行團資料輸入系統」內「季度數據資料」方式及注意事項:

  1. 選取「旅行團資料輸入系統(適用第5/2025號法律) 」應用程式。
  2. 進入「旅行團資料輸入系(適用第5/2025號法律) 」後點選左上方「季度數據資料」提交資料。
  3. 因《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於2026年2月1日起生效,2026年1月現成旅程和定製旅程的數據請旅行社按照實際情況自行填寫及提交,2026年2月及之後的現成旅程和定製旅程數據資料按照旅行社於「旅行團資料輸入系統」提交之旅行團資料作統計,故無需自行填寫,但無論是否有資料,旅行社仍需作出提交。
  4. 提交完成後季度數據資料會顯示相關狀況,綠色代表已確認,紅色代表未確認。
  5. 如旅行社有提供中轉服務,請於“中轉服務資料”內單獨填寫。“中轉服務”包括旅行社根據第5/2025號法律《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六) 項 和第三款規定提供的俗稱“租車 (連司機)”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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